北汽鹏龙和格林美携手进军退役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领域

2022-07-07  来自: 王泽龙 182 1045 0914

  

五月八日,在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研发基地,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鹏龙")和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签署了《有关退役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等领域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共建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回收体系、退役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废旧电池资源化处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再生利用等循环经济领域以及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后服务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

 

北汽鹏龙-格林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

 

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处理迫在眉睫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三连冠举世瞩目,已成为前列大新能源汽车产销国,动力蓄电池产销量也逐年攀升,动力蓄电池退役后,假如处置不当,一方面会给社会带来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资源浪费。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处理,建立完善的汽车循环经济体系,有利于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北汽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夕勇表示,双方合作是满足国家有关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回收的法律法规的要;是发展循环经济、拓展全产业链发展的要;更是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公民要敢于担当,主动承担经营责任、法律责任和发展的责任。

 

2018年二月,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强调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汽车生产公司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办法》将自2018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和此同时,《办法》鼓励开展退役动力锂电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创新等,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供应重要保障。

 

《办法》公布后,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交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又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行方法》,决定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北汽鹏龙在工信部和北京市经信委等有关部门支持下,项目计划已经列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行方法》,将率先在京津冀地区开展项目试点。

 

强强合作落实绿色发展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北汽鹏龙是北汽集团旗下汽车服务贸易业务发展平台,是北汽集团汽车主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北汽集团在"集团化2.0"时代实现由生产型公司向生产服务型和创新型公司转型的主力军。北汽鹏龙目前业务涵盖汽车销售和服务、平行进口、汽车配件、汽车物流、汽车租赁和出租车、二手车及、大宗物资采购、广告传媒、汽车循环经济、汽车定制改装、保险专业代理等。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29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5.3%,营业收入在北汽集团占比7%,是北汽集团的骨干公司之一。

 

北汽鹏龙总经理刘智丰介绍,"十三五"期间,面对不断加剧的汽车服务贸易市场的竞争局势,北汽鹏龙确定了"集成化"发展战略,将面向市场持续延伸产业链打造创新业务模式,逐步发展成为具备强大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车·人生态集成服务商。刘智丰表示,北汽鹏龙和格林美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废旧电池的梯次利用和废旧电池的资源化处理体系,以及新能源汽车后服务等业务上开展强强合作,不仅是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具体行动,更是落实国家对汽车和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良好的体验。

 

格林美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许开华表示,双方将共同建立动力锂电池从回收、处置、积极利用到完整资源化的新兴模式,根本性的解决动力锂电池,包括汽车的安全回收和处置的问题,从而实现从绿色消费走向绿色回收,从绿色到绿色的模式。许开华认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双方共同找到了绿色发展之道、社会责任之道和循环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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